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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物业因业主未交热损费而断水,本质是为催缴相关费用引发的民事纠纷。从法律性质来看,该行为更符合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等方式催交相关费用,且供水和供暖分属不同服务范畴,物业并非供水主体,无权擅自断水。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停水造成的损失,纠纷解决途径也以协商、投诉或民事诉讼为主,而非刑事追责。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特殊情形:只有当物业断水行为满足寻衅滋事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且造成严重后果时,才可能涉嫌该罪。具体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方面:物业相关责任人主观并非单纯催缴费用,而是出于耍威风、发泄情绪等流氓动机实施断水行为。比如业主多次沟通协商,物业不仅拒绝恢复供水,还出于报复心理反复断水,其目的超出正常催费范畴。 客体方面:行为需破坏了公共秩序,而非仅侵害单个业主的权益。例如该断水行为引发小区内其他业主效仿抵制物业,进而出现聚集冲突、公共区域秩序混乱等情况。 客观方面: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物业多次恶意断水,导致业主家中物品因缺水严重损毁;或因断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小区秩序严重混乱等。 主体方面: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若构成犯罪,需追究物业中直接决策、实施该恶劣行为的相关个人责任,而非物业公司这一单位主体。 综上,你当前最适合的维权方式是固定物业断水的证据,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损失。只有在物业断水行为引发上述严重后果时,才具备追究其寻衅滋事相关责任的条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 协议离婚后能申请法院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吗? --> 协议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申请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但需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不同情形下的时效和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能证明订立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如故意隐瞒巨额共同存款)、胁迫(如以家人安全相威胁)等情形,致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原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不过这种诉求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2、发现对方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若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身财产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依据相关规定,该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该行为的次日起计算。法院查证属实后,通常会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3、离婚时存在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涉及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遗漏了一处房产、一笔投资收益等,即便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也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漏分的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只要经查证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分割。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合法有效,一般不能随意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财产,法院会尊重双方当初的协商结果。 车子被查封了,这样才能查到是什么时候查封的,哪个查封的,是因为什么原因查封的 --> 车辆被查封后,查询查封时间、查封机关及查封原因的通用方法如下,不受地区限制: 线下车管所查询(信息最全面)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车主授权委托书。到车辆登记地或就近的车管所,前往机动车业务窗口或档案查询窗口,申请查询车辆查封相关信息。工作人员通过内部系统调取资料后,会告知查封时间、执行查封的机关及具体原因,还可打印《机动车查封信息告知单》,方便后续办理解封手续。 线上政务及司法平台查询(足不出户) 全国 / 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车辆登记地的省级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搜索栏输入 “车辆查封信息查询”,找到对应服务入口,按提示输入车牌号、车架号后 6 位提交,系统会显示查封类型、查封机关、查封时间及简要原因。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若车辆大概率为司法查封,登录该官网,点击 “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若存在相关执行案件,会显示查封法院、查封时间、债务纠纷等查封原因,同时可查询到办案法官的联系方式。 电话专线咨询(快速初步核实) 车管所咨询电话:搜索当地车管所官方咨询电话,接通后报上车牌号和车架号后 6 位,工作人员可告知查封机关和大致查封时间,部分情况下原因描述较笼统,细节需线下补充查询。 法院服务热线 12368:若怀疑是司法查封,拨打全国法院统一服务热线 12368,说明车辆信息,可快速确认是否被法院查封及具体查封法院,后续再联系对应法院了解详细原因和查封时间。 我是劳务派遣工,公司(广州鸿远)存在:1. 未按工资足额缴社保;2. 每月非法扣60元‘管理费’;3. 领导以‘避免罚款’为由,私下收了我40元(有转账记录)。因此我写了《被迫解除通知书》 1. 理由效力问题:“我以这三点(社保、扣费、领导收钱) 作为‘被迫解除’的理由,在法律上是否充分、能否成立?是否还需要补充?” 2. 核心对抗问题:“公司肯定会咬定我是因‘玩手机违纪’个人原因离职。我的理由在法律上能否完全覆盖并驳倒他们的说法,确保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 3. 程序正确问题:“我计划今晚先发微信电子版通知,明天再寄EMS原件。这个操作流程是否合法有效?还有无风险? --> 作为劳务派遣工,你提出的三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大多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公司以 “玩手机违纪” 抗辩难以推翻合法的被迫解除主张,你计划的送达流程合法但需注意细节把控,以下是具体分析: 关于被迫解除理由的法律效力及补充建议 三点理由的法律效力:这三点理由中前两点能直接支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点可作为辅助佐证。其一,未足额缴社保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情形,即便只是未足额而非未缴纳,也属于违法用工,你可据此主张被迫解除;其二,每月扣 60 元管理费属于非法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扣费行为无法律依据,可对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情形;其三,领导以 “避免罚款” 私下收钱虽不直接对应《劳动合同法》中被迫解除的典型条款,但该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可佐证公司管理混乱、存在违法违规的用工氛围,增强被迫解除理由的合理性。 补充建议:一是补充社保未足额缴纳的凭证,如社保缴费记录与工资条对比,证明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标准;二是整理每月管理费扣费的工资流水,标注扣费时间和金额,形成完整的扣费记录链;三是补充领导收钱的辅助证据,如沟通记录中领导提及收钱理由的聊天内容,明确该款项并非合法费用;四是需注明广州鸿远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其承担的社保缴纳、工资支付等义务不可转嫁或违规减免。 关于对抗公司 “玩手机违纪” 主张的法律分析 你的合法被迫解除理由完全有能力对抗公司的抗辩,大概率能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具体原因如下: 解除事由的优先性:被迫解除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存在在先违法用工行为,而公司主张的 “玩手机违纪” 即便存在,也属于用工管理中的行为争议。你是基于公司长期、持续性的违法事实提出解除,而公司的抗辩多为单次或偶发的行为,二者在性质和影响上,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更具决定性。 举证责任与解除时间逻辑:根据劳动争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主张你因违纪离职,需举证证明你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规章制度合法且已告知你等。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该主张不成立。且劳动关系自你送达《被迫解除通知书》时即解除,公司事后再以违纪为由抗辩,本质上无法否定此前已生效的解除行为。 关于送达流程的合法性及风险防控 你计划的先微信发电子版、再寄 EMS 原件的流程合法有效,但需做好细节把控以规避风险: 流程的合法性:微信发送电子版可作为初步送达凭证,能及时固定你提出解除的时间和事由;EMS 邮寄原件是法定有效送达方式,只要在快递单注明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即可证明已完成正式送达义务,二者结合能确保送达的可追溯性。 需防范的风险及应对:一是微信发送对象需准确,应发给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负责人等有权接收的主体,避免发给普通同事导致送达无效,同时截图留存发送记录、对方是否已读或回复等信息;二是 EMS 邮寄时要填写公司注册地址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及相关负责人,邮寄后及时查询物流信息,若出现拒收,拒收记录也可作为已履行送达义务的凭证;三是确保微信发送的电子版与 EMS 邮寄的原件内容一致,避免因内容差异引发争议。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住建局是否有管辖权,然后小区物业非法断水(因本人常年在外地无需物业供暖,交费百分之30热损小区以此理由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怎么会构成寻衅滋事 -->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归住建局管辖,而物业以此为由断水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仅属于民事侵权,只有在特定极端情形下才可能触及寻衅滋事罪,以下是详细分析: 住建局对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的管辖权:住建局对该类小区物业具备管辖权。无论是城市小区还是乡镇集资楼小区,住建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核心职责包含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等。乡镇集资楼的物业管理虽可能涉及乡镇政府的属地协调,但行业监管层面仍归住建局负责。若业主遇到物业违规问题,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要求其督促物业整改。 物业非法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及相关认定 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物业因业主未交热损费而断水,本质是为催缴相关费用引发的民事纠纷。从法律性质来看,该行为更符合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等方式催交相关费用,且供水和供暖分属不同服务范畴,物业并非供水主体,无权擅自断水。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停水造成的损失,纠纷解决途径也以协商、投诉或民事诉讼为主,而非刑事追责。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特殊情形:只有当物业断水行为满足寻衅滋事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且造成严重后果时,才可能涉嫌该罪。具体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方面:物业相关责任人主观并非单纯催缴费用,而是出于耍威风、发泄情绪等流氓动机实施断水行为。比如业主多次沟通协商,物业不仅拒绝恢复供水,还出于报复心理反复断水,其目的超出正常催费范畴。 客体方面:行为需破坏了公共秩序,而非仅侵害单个业主的权益。例如该断水行为引发小区内其他业主效仿抵制物业,进而出现聚集冲突、公共区域秩序混乱等情况。 客观方面: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物业多次恶意断水,导致业主家中物品因缺水严重损毁;或因断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小区秩序严重混乱等。 主体方面: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若构成犯罪,需追究物业中直接决策、实施该恶劣行为的相关个人责任,而非物业公司这一单位主体。 综上,你当前最适合的维权方式是固定物业断水的证据,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损失。只有在物业断水行为引发上述严重后果时,才具备追究其寻衅滋事相关责任的条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 协议离婚后能申请法院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吗? --> 协议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申请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但需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不同情形下的时效和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能证明订立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如故意隐瞒巨额共同存款)、胁迫(如以家人安全相威胁)等情形,致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原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不过这种诉求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2、发现对方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若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身财产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依据相关规定,该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该行为的次日起计算。法院查证属实后,通常会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3、离婚时存在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涉及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遗漏了一处房产、一笔投资收益等,即便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也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漏分的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只要经查证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分割。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合法有效,一般不能随意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财产,法院会尊重双方当初的协商结果。 车子被查封了,这样才能查到是什么时候查封的,哪个查封的,是因为什么原因查封的 --> 车辆被查封后,查询查封时间、查封机关及查封原因的通用方法如下,不受地区限制: 线下车管所查询(信息最全面)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车主授权委托书。到车辆登记地或就近的车管所,前往机动车业务窗口或档案查询窗口,申请查询车辆查封相关信息。工作人员通过内部系统调取资料后,会告知查封时间、执行查封的机关及具体原因,还可打印《机动车查封信息告知单》,方便后续办理解封手续。 线上政务及司法平台查询(足不出户) 全国 / 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车辆登记地的省级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搜索栏输入 “车辆查封信息查询”,找到对应服务入口,按提示输入车牌号、车架号后 6 位提交,系统会显示查封类型、查封机关、查封时间及简要原因。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若车辆大概率为司法查封,登录该官网,点击 “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若存在相关执行案件,会显示查封法院、查封时间、债务纠纷等查封原因,同时可查询到办案法官的联系方式。 电话专线咨询(快速初步核实) 车管所咨询电话:搜索当地车管所官方咨询电话,接通后报上车牌号和车架号后 6 位,工作人员可告知查封机关和大致查封时间,部分情况下原因描述较笼统,细节需线下补充查询。 法院服务热线 12368:若怀疑是司法查封,拨打全国法院统一服务热线 12368,说明车辆信息,可快速确认是否被法院查封及具体查封法院,后续再联系对应法院了解详细原因和查封时间。 我是劳务派遣工,公司(广州鸿远)存在:1. 未按工资足额缴社保;2. 每月非法扣60元‘管理费’;3. 领导以‘避免罚款’为由,私下收了我40元(有转账记录)。因此我写了《被迫解除通知书》 1. 理由效力问题:“我以这三点(社保、扣费、领导收钱) 作为‘被迫解除’的理由,在法律上是否充分、能否成立?是否还需要补充?” 2. 核心对抗问题:“公司肯定会咬定我是因‘玩手机违纪’个人原因离职。我的理由在法律上能否完全覆盖并驳倒他们的说法,确保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 3. 程序正确问题:“我计划今晚先发微信电子版通知,明天再寄EMS原件。这个操作流程是否合法有效?还有无风险? --> 作为劳务派遣工,你提出的三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大多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公司以 “玩手机违纪” 抗辩难以推翻合法的被迫解除主张,你计划的送达流程合法但需注意细节把控,以下是具体分析: 关于被迫解除理由的法律效力及补充建议 三点理由的法律效力:这三点理由中前两点能直接支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点可作为辅助佐证。其一,未足额缴社保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情形,即便只是未足额而非未缴纳,也属于违法用工,你可据此主张被迫解除;其二,每月扣 60 元管理费属于非法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扣费行为无法律依据,可对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情形;其三,领导以 “避免罚款” 私下收钱虽不直接对应《劳动合同法》中被迫解除的典型条款,但该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可佐证公司管理混乱、存在违法违规的用工氛围,增强被迫解除理由的合理性。 补充建议:一是补充社保未足额缴纳的凭证,如社保缴费记录与工资条对比,证明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标准;二是整理每月管理费扣费的工资流水,标注扣费时间和金额,形成完整的扣费记录链;三是补充领导收钱的辅助证据,如沟通记录中领导提及收钱理由的聊天内容,明确该款项并非合法费用;四是需注明广州鸿远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其承担的社保缴纳、工资支付等义务不可转嫁或违规减免。 关于对抗公司 “玩手机违纪” 主张的法律分析 你的合法被迫解除理由完全有能力对抗公司的抗辩,大概率能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具体原因如下: 解除事由的优先性:被迫解除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存在在先违法用工行为,而公司主张的 “玩手机违纪” 即便存在,也属于用工管理中的行为争议。你是基于公司长期、持续性的违法事实提出解除,而公司的抗辩多为单次或偶发的行为,二者在性质和影响上,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更具决定性。 举证责任与解除时间逻辑:根据劳动争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主张你因违纪离职,需举证证明你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规章制度合法且已告知你等。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该主张不成立。且劳动关系自你送达《被迫解除通知书》时即解除,公司事后再以违纪为由抗辩,本质上无法否定此前已生效的解除行为。 关于送达流程的合法性及风险防控 你计划的先微信发电子版、再寄 EMS 原件的流程合法有效,但需做好细节把控以规避风险: 流程的合法性:微信发送电子版可作为初步送达凭证,能及时固定你提出解除的时间和事由;EMS 邮寄原件是法定有效送达方式,只要在快递单注明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即可证明已完成正式送达义务,二者结合能确保送达的可追溯性。 需防范的风险及应对:一是微信发送对象需准确,应发给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负责人等有权接收的主体,避免发给普通同事导致送达无效,同时截图留存发送记录、对方是否已读或回复等信息;二是 EMS 邮寄时要填写公司注册地址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及相关负责人,邮寄后及时查询物流信息,若出现拒收,拒收记录也可作为已履行送达义务的凭证;三是确保微信发送的电子版与 EMS 邮寄的原件内容一致,避免因内容差异引发争议。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住建局是否有管辖权,然后小区物业非法断水(因本人常年在外地无需物业供暖,交费百分之30热损小区以此理由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怎么会构成寻衅滋事 -->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归住建局管辖,而物业以此为由断水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仅属于民事侵权,只有在特定极端情形下才可能触及寻衅滋事罪,以下是详细分析: 住建局对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的管辖权:住建局对该类小区物业具备管辖权。无论是城市小区还是乡镇集资楼小区,住建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核心职责包含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等。乡镇集资楼的物业管理虽可能涉及乡镇政府的属地协调,但行业监管层面仍归住建局负责。若业主遇到物业违规问题,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要求其督促物业整改。 物业非法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及相关认定 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物业因业主未交热损费而断水,本质是为催缴相关费用引发的民事纠纷。从法律性质来看,该行为更符合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等方式催交相关费用,且供水和供暖分属不同服务范畴,物业并非供水主体,无权擅自断水。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停水造成的损失,纠纷解决途径也以协商、投诉或民事诉讼为主,而非刑事追责。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特殊情形:只有当物业断水行为满足寻衅滋事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且造成严重后果时,才可能涉嫌该罪。具体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方面:物业相关责任人主观并非单纯催缴费用,而是出于耍威风、发泄情绪等流氓动机实施断水行为。比如业主多次沟通协商,物业不仅拒绝恢复供水,还出于报复心理反复断水,其目的超出正常催费范畴。 客体方面:行为需破坏了公共秩序,而非仅侵害单个业主的权益。例如该断水行为引发小区内其他业主效仿抵制物业,进而出现聚集冲突、公共区域秩序混乱等情况。 客观方面: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物业多次恶意断水,导致业主家中物品因缺水严重损毁;或因断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小区秩序严重混乱等。 主体方面: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若构成犯罪,需追究物业中直接决策、实施该恶劣行为的相关个人责任,而非物业公司这一单位主体。 综上,你当前最适合的维权方式是固定物业断水的证据,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损失。只有在物业断水行为引发上述严重后果时,才具备追究其寻衅滋事相关责任的条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 协议离婚后能申请法院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吗? --> 协议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申请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但需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不同情形下的时效和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能证明订立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如故意隐瞒巨额共同存款)、胁迫(如以家人安全相威胁)等情形,致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原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不过这种诉求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2、发现对方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若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身财产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依据相关规定,该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该行为的次日起计算。法院查证属实后,通常会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3、离婚时存在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涉及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遗漏了一处房产、一笔投资收益等,即便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也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漏分的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只要经查证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分割。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合法有效,一般不能随意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财产,法院会尊重双方当初的协商结果。 车子被查封了,这样才能查到是什么时候查封的,哪个查封的,是因为什么原因查封的 --> 车辆被查封后,查询查封时间、查封机关及查封原因的通用方法如下,不受地区限制: 线下车管所查询(信息最全面)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车主授权委托书。到车辆登记地或就近的车管所,前往机动车业务窗口或档案查询窗口,申请查询车辆查封相关信息。工作人员通过内部系统调取资料后,会告知查封时间、执行查封的机关及具体原因,还可打印《机动车查封信息告知单》,方便后续办理解封手续。 线上政务及司法平台查询(足不出户) 全国 / 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车辆登记地的省级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搜索栏输入 “车辆查封信息查询”,找到对应服务入口,按提示输入车牌号、车架号后 6 位提交,系统会显示查封类型、查封机关、查封时间及简要原因。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若车辆大概率为司法查封,登录该官网,点击 “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若存在相关执行案件,会显示查封法院、查封时间、债务纠纷等查封原因,同时可查询到办案法官的联系方式。 电话专线咨询(快速初步核实) 车管所咨询电话:搜索当地车管所官方咨询电话,接通后报上车牌号和车架号后 6 位,工作人员可告知查封机关和大致查封时间,部分情况下原因描述较笼统,细节需线下补充查询。 法院服务热线 12368:若怀疑是司法查封,拨打全国法院统一服务热线 12368,说明车辆信息,可快速确认是否被法院查封及具体查封法院,后续再联系对应法院了解详细原因和查封时间。 我是劳务派遣工,公司(广州鸿远)存在:1. 未按工资足额缴社保;2. 每月非法扣60元‘管理费’;3. 领导以‘避免罚款’为由,私下收了我40元(有转账记录)。因此我写了《被迫解除通知书》 1. 理由效力问题:“我以这三点(社保、扣费、领导收钱) 作为‘被迫解除’的理由,在法律上是否充分、能否成立?是否还需要补充?” 2. 核心对抗问题:“公司肯定会咬定我是因‘玩手机违纪’个人原因离职。我的理由在法律上能否完全覆盖并驳倒他们的说法,确保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 3. 程序正确问题:“我计划今晚先发微信电子版通知,明天再寄EMS原件。这个操作流程是否合法有效?还有无风险? --> 作为劳务派遣工,你提出的三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大多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公司以 “玩手机违纪” 抗辩难以推翻合法的被迫解除主张,你计划的送达流程合法但需注意细节把控,以下是具体分析: 关于被迫解除理由的法律效力及补充建议 三点理由的法律效力:这三点理由中前两点能直接支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点可作为辅助佐证。其一,未足额缴社保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情形,即便只是未足额而非未缴纳,也属于违法用工,你可据此主张被迫解除;其二,每月扣 60 元管理费属于非法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扣费行为无法律依据,可对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情形;其三,领导以 “避免罚款” 私下收钱虽不直接对应《劳动合同法》中被迫解除的典型条款,但该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可佐证公司管理混乱、存在违法违规的用工氛围,增强被迫解除理由的合理性。 补充建议:一是补充社保未足额缴纳的凭证,如社保缴费记录与工资条对比,证明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标准;二是整理每月管理费扣费的工资流水,标注扣费时间和金额,形成完整的扣费记录链;三是补充领导收钱的辅助证据,如沟通记录中领导提及收钱理由的聊天内容,明确该款项并非合法费用;四是需注明广州鸿远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其承担的社保缴纳、工资支付等义务不可转嫁或违规减免。 关于对抗公司 “玩手机违纪” 主张的法律分析 你的合法被迫解除理由完全有能力对抗公司的抗辩,大概率能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具体原因如下: 解除事由的优先性:被迫解除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存在在先违法用工行为,而公司主张的 “玩手机违纪” 即便存在,也属于用工管理中的行为争议。你是基于公司长期、持续性的违法事实提出解除,而公司的抗辩多为单次或偶发的行为,二者在性质和影响上,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更具决定性。 举证责任与解除时间逻辑:根据劳动争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主张你因违纪离职,需举证证明你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规章制度合法且已告知你等。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该主张不成立。且劳动关系自你送达《被迫解除通知书》时即解除,公司事后再以违纪为由抗辩,本质上无法否定此前已生效的解除行为。 关于送达流程的合法性及风险防控 你计划的先微信发电子版、再寄 EMS 原件的流程合法有效,但需做好细节把控以规避风险: 流程的合法性:微信发送电子版可作为初步送达凭证,能及时固定你提出解除的时间和事由;EMS 邮寄原件是法定有效送达方式,只要在快递单注明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即可证明已完成正式送达义务,二者结合能确保送达的可追溯性。 需防范的风险及应对:一是微信发送对象需准确,应发给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负责人等有权接收的主体,避免发给普通同事导致送达无效,同时截图留存发送记录、对方是否已读或回复等信息;二是 EMS 邮寄时要填写公司注册地址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及相关负责人,邮寄后及时查询物流信息,若出现拒收,拒收记录也可作为已履行送达义务的凭证;三是确保微信发送的电子版与 EMS 邮寄的原件内容一致,避免因内容差异引发争议。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住建局是否有管辖权,然后小区物业非法断水(因本人常年在外地无需物业供暖,交费百分之30热损小区以此理由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怎么会构成寻衅滋事 -->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归住建局管辖,而物业以此为由断水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仅属于民事侵权,只有在特定极端情形下才可能触及寻衅滋事罪,以下是详细分析: 住建局对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的管辖权:住建局对该类小区物业具备管辖权。无论是城市小区还是乡镇集资楼小区,住建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核心职责包含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等。乡镇集资楼的物业管理虽可能涉及乡镇政府的属地协调,但行业监管层面仍归住建局负责。若业主遇到物业违规问题,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要求其督促物业整改。 物业非法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及相关认定 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物业因业主未交热损费而断水,本质是为催缴相关费用引发的民事纠纷。从法律性质来看,该行为更符合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等方式催交相关费用,且供水和供暖分属不同服务范畴,物业并非供水主体,无权擅自断水。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停水造成的损失,纠纷解决途径也以协商、投诉或民事诉讼为主,而非刑事追责。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特殊情形:只有当物业断水行为满足寻衅滋事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且造成严重后果时,才可能涉嫌该罪。具体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方面:物业相关责任人主观并非单纯催缴费用,而是出于耍威风、发泄情绪等流氓动机实施断水行为。比如业主多次沟通协商,物业不仅拒绝恢复供水,还出于报复心理反复断水,其目的超出正常催费范畴。 客体方面:行为需破坏了公共秩序,而非仅侵害单个业主的权益。例如该断水行为引发小区内其他业主效仿抵制物业,进而出现聚集冲突、公共区域秩序混乱等情况。 客观方面: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物业多次恶意断水,导致业主家中物品因缺水严重损毁;或因断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小区秩序严重混乱等。 主体方面: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若构成犯罪,需追究物业中直接决策、实施该恶劣行为的相关个人责任,而非物业公司这一单位主体。 综上,你当前最适合的维权方式是固定物业断水的证据,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损失。只有在物业断水行为引发上述严重后果时,才具备追究其寻衅滋事相关责任的条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 协议离婚后能申请法院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吗? --> 协议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申请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但需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不同情形下的时效和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能证明订立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如故意隐瞒巨额共同存款)、胁迫(如以家人安全相威胁)等情形,致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原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不过这种诉求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2、发现对方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若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身财产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依据相关规定,该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该行为的次日起计算。法院查证属实后,通常会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3、离婚时存在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涉及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遗漏了一处房产、一笔投资收益等,即便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也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漏分的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只要经查证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分割。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合法有效,一般不能随意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财产,法院会尊重双方当初的协商结果。 车子被查封了,这样才能查到是什么时候查封的,哪个查封的,是因为什么原因查封的 --> 车辆被查封后,查询查封时间、查封机关及查封原因的通用方法如下,不受地区限制: 线下车管所查询(信息最全面)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车主授权委托书。到车辆登记地或就近的车管所,前往机动车业务窗口或档案查询窗口,申请查询车辆查封相关信息。工作人员通过内部系统调取资料后,会告知查封时间、执行查封的机关及具体原因,还可打印《机动车查封信息告知单》,方便后续办理解封手续。 线上政务及司法平台查询(足不出户) 全国 / 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车辆登记地的省级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搜索栏输入 “车辆查封信息查询”,找到对应服务入口,按提示输入车牌号、车架号后 6 位提交,系统会显示查封类型、查封机关、查封时间及简要原因。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若车辆大概率为司法查封,登录该官网,点击 “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若存在相关执行案件,会显示查封法院、查封时间、债务纠纷等查封原因,同时可查询到办案法官的联系方式。 电话专线咨询(快速初步核实) 车管所咨询电话:搜索当地车管所官方咨询电话,接通后报上车牌号和车架号后 6 位,工作人员可告知查封机关和大致查封时间,部分情况下原因描述较笼统,细节需线下补充查询。 法院服务热线 12368:若怀疑是司法查封,拨打全国法院统一服务热线 12368,说明车辆信息,可快速确认是否被法院查封及具体查封法院,后续再联系对应法院了解详细原因和查封时间。 我是劳务派遣工,公司(广州鸿远)存在:1. 未按工资足额缴社保;2. 每月非法扣60元‘管理费’;3. 领导以‘避免罚款’为由,私下收了我40元(有转账记录)。因此我写了《被迫解除通知书》 1. 理由效力问题:“我以这三点(社保、扣费、领导收钱) 作为‘被迫解除’的理由,在法律上是否充分、能否成立?是否还需要补充?” 2. 核心对抗问题:“公司肯定会咬定我是因‘玩手机违纪’个人原因离职。我的理由在法律上能否完全覆盖并驳倒他们的说法,确保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 3. 程序正确问题:“我计划今晚先发微信电子版通知,明天再寄EMS原件。这个操作流程是否合法有效?还有无风险? --> 作为劳务派遣工,你提出的三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大多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公司以 “玩手机违纪” 抗辩难以推翻合法的被迫解除主张,你计划的送达流程合法但需注意细节把控,以下是具体分析: 关于被迫解除理由的法律效力及补充建议 三点理由的法律效力:这三点理由中前两点能直接支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点可作为辅助佐证。其一,未足额缴社保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情形,即便只是未足额而非未缴纳,也属于违法用工,你可据此主张被迫解除;其二,每月扣 60 元管理费属于非法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扣费行为无法律依据,可对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情形;其三,领导以 “避免罚款” 私下收钱虽不直接对应《劳动合同法》中被迫解除的典型条款,但该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可佐证公司管理混乱、存在违法违规的用工氛围,增强被迫解除理由的合理性。 补充建议:一是补充社保未足额缴纳的凭证,如社保缴费记录与工资条对比,证明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标准;二是整理每月管理费扣费的工资流水,标注扣费时间和金额,形成完整的扣费记录链;三是补充领导收钱的辅助证据,如沟通记录中领导提及收钱理由的聊天内容,明确该款项并非合法费用;四是需注明广州鸿远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其承担的社保缴纳、工资支付等义务不可转嫁或违规减免。 关于对抗公司 “玩手机违纪” 主张的法律分析 你的合法被迫解除理由完全有能力对抗公司的抗辩,大概率能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具体原因如下: 解除事由的优先性:被迫解除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存在在先违法用工行为,而公司主张的 “玩手机违纪” 即便存在,也属于用工管理中的行为争议。你是基于公司长期、持续性的违法事实提出解除,而公司的抗辩多为单次或偶发的行为,二者在性质和影响上,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更具决定性。 举证责任与解除时间逻辑:根据劳动争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主张你因违纪离职,需举证证明你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规章制度合法且已告知你等。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该主张不成立。且劳动关系自你送达《被迫解除通知书》时即解除,公司事后再以违纪为由抗辩,本质上无法否定此前已生效的解除行为。 关于送达流程的合法性及风险防控 你计划的先微信发电子版、再寄 EMS 原件的流程合法有效,但需做好细节把控以规避风险: 流程的合法性:微信发送电子版可作为初步送达凭证,能及时固定你提出解除的时间和事由;EMS 邮寄原件是法定有效送达方式,只要在快递单注明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即可证明已完成正式送达义务,二者结合能确保送达的可追溯性。 需防范的风险及应对:一是微信发送对象需准确,应发给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负责人等有权接收的主体,避免发给普通同事导致送达无效,同时截图留存发送记录、对方是否已读或回复等信息;二是 EMS 邮寄时要填写公司注册地址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及相关负责人,邮寄后及时查询物流信息,若出现拒收,拒收记录也可作为已履行送达义务的凭证;三是确保微信发送的电子版与 EMS 邮寄的原件内容一致,避免因内容差异引发争议。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住建局是否有管辖权,然后小区物业非法断水(因本人常年在外地无需物业供暖,交费百分之30热损小区以此理由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怎么会构成寻衅滋事 -->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归住建局管辖,而物业以此为由断水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仅属于民事侵权,只有在特定极端情形下才可能触及寻衅滋事罪,以下是详细分析: 住建局对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的管辖权:住建局对该类小区物业具备管辖权。无论是城市小区还是乡镇集资楼小区,住建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核心职责包含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等。乡镇集资楼的物业管理虽可能涉及乡镇政府的属地协调,但行业监管层面仍归住建局负责。若业主遇到物业违规问题,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要求其督促物业整改。 物业非法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及相关认定 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物业因业主未交热损费而断水,本质是为催缴相关费用引发的民事纠纷。从法律性质来看,该行为更符合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等方式催交相关费用,且供水和供暖分属不同服务范畴,物业并非供水主体,无权擅自断水。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停水造成的损失,纠纷解决途径也以协商、投诉或民事诉讼为主,而非刑事追责。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特殊情形:只有当物业断水行为满足寻衅滋事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且造成严重后果时,才可能涉嫌该罪。具体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方面:物业相关责任人主观并非单纯催缴费用,而是出于耍威风、发泄情绪等流氓动机实施断水行为。比如业主多次沟通协商,物业不仅拒绝恢复供水,还出于报复心理反复断水,其目的超出正常催费范畴。 客体方面:行为需破坏了公共秩序,而非仅侵害单个业主的权益。例如该断水行为引发小区内其他业主效仿抵制物业,进而出现聚集冲突、公共区域秩序混乱等情况。 客观方面: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物业多次恶意断水,导致业主家中物品因缺水严重损毁;或因断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小区秩序严重混乱等。 主体方面: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若构成犯罪,需追究物业中直接决策、实施该恶劣行为的相关个人责任,而非物业公司这一单位主体。 综上,你当前最适合的维权方式是固定物业断水的证据,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损失。只有在物业断水行为引发上述严重后果时,才具备追究其寻衅滋事相关责任的条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 协议离婚后能申请法院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吗? --> 协议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申请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但需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不同情形下的时效和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能证明订立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如故意隐瞒巨额共同存款)、胁迫(如以家人安全相威胁)等情形,致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原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不过这种诉求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2、发现对方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若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身财产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依据相关规定,该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该行为的次日起计算。法院查证属实后,通常会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3、离婚时存在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涉及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遗漏了一处房产、一笔投资收益等,即便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也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漏分的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只要经查证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分割。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合法有效,一般不能随意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财产,法院会尊重双方当初的协商结果。 车子被查封了,这样才能查到是什么时候查封的,哪个查封的,是因为什么原因查封的 --> 车辆被查封后,查询查封时间、查封机关及查封原因的通用方法如下,不受地区限制: 线下车管所查询(信息最全面)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车主授权委托书。到车辆登记地或就近的车管所,前往机动车业务窗口或档案查询窗口,申请查询车辆查封相关信息。工作人员通过内部系统调取资料后,会告知查封时间、执行查封的机关及具体原因,还可打印《机动车查封信息告知单》,方便后续办理解封手续。 线上政务及司法平台查询(足不出户) 全国 / 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车辆登记地的省级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搜索栏输入 “车辆查封信息查询”,找到对应服务入口,按提示输入车牌号、车架号后 6 位提交,系统会显示查封类型、查封机关、查封时间及简要原因。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若车辆大概率为司法查封,登录该官网,点击 “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若存在相关执行案件,会显示查封法院、查封时间、债务纠纷等查封原因,同时可查询到办案法官的联系方式。 电话专线咨询(快速初步核实) 车管所咨询电话:搜索当地车管所官方咨询电话,接通后报上车牌号和车架号后 6 位,工作人员可告知查封机关和大致查封时间,部分情况下原因描述较笼统,细节需线下补充查询。 法院服务热线 12368:若怀疑是司法查封,拨打全国法院统一服务热线 12368,说明车辆信息,可快速确认是否被法院查封及具体查封法院,后续再联系对应法院了解详细原因和查封时间。 我是劳务派遣工,公司(广州鸿远)存在:1. 未按工资足额缴社保;2. 每月非法扣60元‘管理费’;3. 领导以‘避免罚款’为由,私下收了我40元(有转账记录)。因此我写了《被迫解除通知书》 1. 理由效力问题:“我以这三点(社保、扣费、领导收钱) 作为‘被迫解除’的理由,在法律上是否充分、能否成立?是否还需要补充?” 2. 核心对抗问题:“公司肯定会咬定我是因‘玩手机违纪’个人原因离职。我的理由在法律上能否完全覆盖并驳倒他们的说法,确保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 3. 程序正确问题:“我计划今晚先发微信电子版通知,明天再寄EMS原件。这个操作流程是否合法有效?还有无风险? --> 作为劳务派遣工,你提出的三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大多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公司以 “玩手机违纪” 抗辩难以推翻合法的被迫解除主张,你计划的送达流程合法但需注意细节把控,以下是具体分析: 关于被迫解除理由的法律效力及补充建议 三点理由的法律效力:这三点理由中前两点能直接支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点可作为辅助佐证。其一,未足额缴社保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情形,即便只是未足额而非未缴纳,也属于违法用工,你可据此主张被迫解除;其二,每月扣 60 元管理费属于非法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扣费行为无法律依据,可对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情形;其三,领导以 “避免罚款” 私下收钱虽不直接对应《劳动合同法》中被迫解除的典型条款,但该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可佐证公司管理混乱、存在违法违规的用工氛围,增强被迫解除理由的合理性。 补充建议:一是补充社保未足额缴纳的凭证,如社保缴费记录与工资条对比,证明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标准;二是整理每月管理费扣费的工资流水,标注扣费时间和金额,形成完整的扣费记录链;三是补充领导收钱的辅助证据,如沟通记录中领导提及收钱理由的聊天内容,明确该款项并非合法费用;四是需注明广州鸿远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其承担的社保缴纳、工资支付等义务不可转嫁或违规减免。 关于对抗公司 “玩手机违纪” 主张的法律分析 你的合法被迫解除理由完全有能力对抗公司的抗辩,大概率能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具体原因如下: 解除事由的优先性:被迫解除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存在在先违法用工行为,而公司主张的 “玩手机违纪” 即便存在,也属于用工管理中的行为争议。你是基于公司长期、持续性的违法事实提出解除,而公司的抗辩多为单次或偶发的行为,二者在性质和影响上,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更具决定性。 举证责任与解除时间逻辑:根据劳动争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主张你因违纪离职,需举证证明你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规章制度合法且已告知你等。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该主张不成立。且劳动关系自你送达《被迫解除通知书》时即解除,公司事后再以违纪为由抗辩,本质上无法否定此前已生效的解除行为。 关于送达流程的合法性及风险防控 你计划的先微信发电子版、再寄 EMS 原件的流程合法有效,但需做好细节把控以规避风险: 流程的合法性:微信发送电子版可作为初步送达凭证,能及时固定你提出解除的时间和事由;EMS 邮寄原件是法定有效送达方式,只要在快递单注明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即可证明已完成正式送达义务,二者结合能确保送达的可追溯性。 需防范的风险及应对:一是微信发送对象需准确,应发给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负责人等有权接收的主体,避免发给普通同事导致送达无效,同时截图留存发送记录、对方是否已读或回复等信息;二是 EMS 邮寄时要填写公司注册地址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及相关负责人,邮寄后及时查询物流信息,若出现拒收,拒收记录也可作为已履行送达义务的凭证;三是确保微信发送的电子版与 EMS 邮寄的原件内容一致,避免因内容差异引发争议。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住建局是否有管辖权,然后小区物业非法断水(因本人常年在外地无需物业供暖,交费百分之30热损小区以此理由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怎么会构成寻衅滋事 -->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归住建局管辖,而物业以此为由断水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仅属于民事侵权,只有在特定极端情形下才可能触及寻衅滋事罪,以下是详细分析: 住建局对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的管辖权:住建局对该类小区物业具备管辖权。无论是城市小区还是乡镇集资楼小区,住建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核心职责包含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等。乡镇集资楼的物业管理虽可能涉及乡镇政府的属地协调,但行业监管层面仍归住建局负责。若业主遇到物业违规问题,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要求其督促物业整改。 物业非法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及相关认定 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物业因业主未交热损费而断水,本质是为催缴相关费用引发的民事纠纷。从法律性质来看,该行为更符合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等方式催交相关费用,且供水和供暖分属不同服务范畴,物业并非供水主体,无权擅自断水。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停水造成的损失,纠纷解决途径也以协商、投诉或民事诉讼为主,而非刑事追责。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特殊情形:只有当物业断水行为满足寻衅滋事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且造成严重后果时,才可能涉嫌该罪。具体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方面:物业相关责任人主观并非单纯催缴费用,而是出于耍威风、发泄情绪等流氓动机实施断水行为。比如业主多次沟通协商,物业不仅拒绝恢复供水,还出于报复心理反复断水,其目的超出正常催费范畴。 客体方面:行为需破坏了公共秩序,而非仅侵害单个业主的权益。例如该断水行为引发小区内其他业主效仿抵制物业,进而出现聚集冲突、公共区域秩序混乱等情况。 客观方面: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物业多次恶意断水,导致业主家中物品因缺水严重损毁;或因断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小区秩序严重混乱等。 主体方面: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若构成犯罪,需追究物业中直接决策、实施该恶劣行为的相关个人责任,而非物业公司这一单位主体。 综上,你当前最适合的维权方式是固定物业断水的证据,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损失。只有在物业断水行为引发上述严重后果时,才具备追究其寻衅滋事相关责任的条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 协议离婚后能申请法院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吗? --> 协议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申请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但需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不同情形下的时效和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能证明订立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如故意隐瞒巨额共同存款)、胁迫(如以家人安全相威胁)等情形,致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原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不过这种诉求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2、发现对方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若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身财产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依据相关规定,该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该行为的次日起计算。法院查证属实后,通常会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3、离婚时存在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涉及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遗漏了一处房产、一笔投资收益等,即便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也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漏分的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只要经查证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分割。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合法有效,一般不能随意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财产,法院会尊重双方当初的协商结果。 车子被查封了,这样才能查到是什么时候查封的,哪个查封的,是因为什么原因查封的 --> 车辆被查封后,查询查封时间、查封机关及查封原因的通用方法如下,不受地区限制: 线下车管所查询(信息最全面)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车主授权委托书。到车辆登记地或就近的车管所,前往机动车业务窗口或档案查询窗口,申请查询车辆查封相关信息。工作人员通过内部系统调取资料后,会告知查封时间、执行查封的机关及具体原因,还可打印《机动车查封信息告知单》,方便后续办理解封手续。 线上政务及司法平台查询(足不出户) 全国 / 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车辆登记地的省级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搜索栏输入 “车辆查封信息查询”,找到对应服务入口,按提示输入车牌号、车架号后 6 位提交,系统会显示查封类型、查封机关、查封时间及简要原因。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若车辆大概率为司法查封,登录该官网,点击 “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若存在相关执行案件,会显示查封法院、查封时间、债务纠纷等查封原因,同时可查询到办案法官的联系方式。 电话专线咨询(快速初步核实) 车管所咨询电话:搜索当地车管所官方咨询电话,接通后报上车牌号和车架号后 6 位,工作人员可告知查封机关和大致查封时间,部分情况下原因描述较笼统,细节需线下补充查询。 法院服务热线 12368:若怀疑是司法查封,拨打全国法院统一服务热线 12368,说明车辆信息,可快速确认是否被法院查封及具体查封法院,后续再联系对应法院了解详细原因和查封时间。 我是劳务派遣工,公司(广州鸿远)存在:1. 未按工资足额缴社保;2. 每月非法扣60元‘管理费’;3. 领导以‘避免罚款’为由,私下收了我40元(有转账记录)。因此我写了《被迫解除通知书》 1. 理由效力问题:“我以这三点(社保、扣费、领导收钱) 作为‘被迫解除’的理由,在法律上是否充分、能否成立?是否还需要补充?” 2. 核心对抗问题:“公司肯定会咬定我是因‘玩手机违纪’个人原因离职。我的理由在法律上能否完全覆盖并驳倒他们的说法,确保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 3. 程序正确问题:“我计划今晚先发微信电子版通知,明天再寄EMS原件。这个操作流程是否合法有效?还有无风险? --> 作为劳务派遣工,你提出的三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大多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公司以 “玩手机违纪” 抗辩难以推翻合法的被迫解除主张,你计划的送达流程合法但需注意细节把控,以下是具体分析: 关于被迫解除理由的法律效力及补充建议 三点理由的法律效力:这三点理由中前两点能直接支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点可作为辅助佐证。其一,未足额缴社保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情形,即便只是未足额而非未缴纳,也属于违法用工,你可据此主张被迫解除;其二,每月扣 60 元管理费属于非法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扣费行为无法律依据,可对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情形;其三,领导以 “避免罚款” 私下收钱虽不直接对应《劳动合同法》中被迫解除的典型条款,但该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可佐证公司管理混乱、存在违法违规的用工氛围,增强被迫解除理由的合理性。 补充建议:一是补充社保未足额缴纳的凭证,如社保缴费记录与工资条对比,证明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标准;二是整理每月管理费扣费的工资流水,标注扣费时间和金额,形成完整的扣费记录链;三是补充领导收钱的辅助证据,如沟通记录中领导提及收钱理由的聊天内容,明确该款项并非合法费用;四是需注明广州鸿远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其承担的社保缴纳、工资支付等义务不可转嫁或违规减免。 关于对抗公司 “玩手机违纪” 主张的法律分析 你的合法被迫解除理由完全有能力对抗公司的抗辩,大概率能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具体原因如下: 解除事由的优先性:被迫解除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存在在先违法用工行为,而公司主张的 “玩手机违纪” 即便存在,也属于用工管理中的行为争议。你是基于公司长期、持续性的违法事实提出解除,而公司的抗辩多为单次或偶发的行为,二者在性质和影响上,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更具决定性。 举证责任与解除时间逻辑:根据劳动争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主张你因违纪离职,需举证证明你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规章制度合法且已告知你等。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该主张不成立。且劳动关系自你送达《被迫解除通知书》时即解除,公司事后再以违纪为由抗辩,本质上无法否定此前已生效的解除行为。 关于送达流程的合法性及风险防控 你计划的先微信发电子版、再寄 EMS 原件的流程合法有效,但需做好细节把控以规避风险: 流程的合法性:微信发送电子版可作为初步送达凭证,能及时固定你提出解除的时间和事由;EMS 邮寄原件是法定有效送达方式,只要在快递单注明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即可证明已完成正式送达义务,二者结合能确保送达的可追溯性。 需防范的风险及应对:一是微信发送对象需准确,应发给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负责人等有权接收的主体,避免发给普通同事导致送达无效,同时截图留存发送记录、对方是否已读或回复等信息;二是 EMS 邮寄时要填写公司注册地址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及相关负责人,邮寄后及时查询物流信息,若出现拒收,拒收记录也可作为已履行送达义务的凭证;三是确保微信发送的电子版与 EMS 邮寄的原件内容一致,避免因内容差异引发争议。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住建局是否有管辖权,然后小区物业非法断水(因本人常年在外地无需物业供暖,交费百分之30热损小区以此理由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怎么会构成寻衅滋事 -->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归住建局管辖,而物业以此为由断水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仅属于民事侵权,只有在特定极端情形下才可能触及寻衅滋事罪,以下是详细分析: 住建局对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的管辖权:住建局对该类小区物业具备管辖权。无论是城市小区还是乡镇集资楼小区,住建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核心职责包含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等。乡镇集资楼的物业管理虽可能涉及乡镇政府的属地协调,但行业监管层面仍归住建局负责。若业主遇到物业违规问题,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要求其督促物业整改。 物业非法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及相关认定 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物业因业主未交热损费而断水,本质是为催缴相关费用引发的民事纠纷。从法律性质来看,该行为更符合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等方式催交相关费用,且供水和供暖分属不同服务范畴,物业并非供水主体,无权擅自断水。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停水造成的损失,纠纷解决途径也以协商、投诉或民事诉讼为主,而非刑事追责。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特殊情形:只有当物业断水行为满足寻衅滋事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且造成严重后果时,才可能涉嫌该罪。具体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方面:物业相关责任人主观并非单纯催缴费用,而是出于耍威风、发泄情绪等流氓动机实施断水行为。比如业主多次沟通协商,物业不仅拒绝恢复供水,还出于报复心理反复断水,其目的超出正常催费范畴。 客体方面:行为需破坏了公共秩序,而非仅侵害单个业主的权益。例如该断水行为引发小区内其他业主效仿抵制物业,进而出现聚集冲突、公共区域秩序混乱等情况。 客观方面: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物业多次恶意断水,导致业主家中物品因缺水严重损毁;或因断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小区秩序严重混乱等。 主体方面: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若构成犯罪,需追究物业中直接决策、实施该恶劣行为的相关个人责任,而非物业公司这一单位主体。 综上,你当前最适合的维权方式是固定物业断水的证据,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损失。只有在物业断水行为引发上述严重后果时,才具备追究其寻衅滋事相关责任的条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 协议离婚后能申请法院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吗? --> 协议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申请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但需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不同情形下的时效和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能证明订立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如故意隐瞒巨额共同存款)、胁迫(如以家人安全相威胁)等情形,致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原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不过这种诉求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2、发现对方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若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身财产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依据相关规定,该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该行为的次日起计算。法院查证属实后,通常会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3、离婚时存在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涉及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遗漏了一处房产、一笔投资收益等,即便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也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漏分的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只要经查证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分割。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合法有效,一般不能随意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财产,法院会尊重双方当初的协商结果。 车子被查封了,这样才能查到是什么时候查封的,哪个查封的,是因为什么原因查封的 --> 车辆被查封后,查询查封时间、查封机关及查封原因的通用方法如下,不受地区限制: 线下车管所查询(信息最全面)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车主授权委托书。到车辆登记地或就近的车管所,前往机动车业务窗口或档案查询窗口,申请查询车辆查封相关信息。工作人员通过内部系统调取资料后,会告知查封时间、执行查封的机关及具体原因,还可打印《机动车查封信息告知单》,方便后续办理解封手续。 线上政务及司法平台查询(足不出户) 全国 / 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车辆登记地的省级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搜索栏输入 “车辆查封信息查询”,找到对应服务入口,按提示输入车牌号、车架号后 6 位提交,系统会显示查封类型、查封机关、查封时间及简要原因。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若车辆大概率为司法查封,登录该官网,点击 “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若存在相关执行案件,会显示查封法院、查封时间、债务纠纷等查封原因,同时可查询到办案法官的联系方式。 电话专线咨询(快速初步核实) 车管所咨询电话:搜索当地车管所官方咨询电话,接通后报上车牌号和车架号后 6 位,工作人员可告知查封机关和大致查封时间,部分情况下原因描述较笼统,细节需线下补充查询。 法院服务热线 12368:若怀疑是司法查封,拨打全国法院统一服务热线 12368,说明车辆信息,可快速确认是否被法院查封及具体查封法院,后续再联系对应法院了解详细原因和查封时间。 我是劳务派遣工,公司(广州鸿远)存在:1. 未按工资足额缴社保;2. 每月非法扣60元‘管理费’;3. 领导以‘避免罚款’为由,私下收了我40元(有转账记录)。因此我写了《被迫解除通知书》 1. 理由效力问题:“我以这三点(社保、扣费、领导收钱) 作为‘被迫解除’的理由,在法律上是否充分、能否成立?是否还需要补充?” 2. 核心对抗问题:“公司肯定会咬定我是因‘玩手机违纪’个人原因离职。我的理由在法律上能否完全覆盖并驳倒他们的说法,确保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 3. 程序正确问题:“我计划今晚先发微信电子版通知,明天再寄EMS原件。这个操作流程是否合法有效?还有无风险? --> 作为劳务派遣工,你提出的三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大多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公司以 “玩手机违纪” 抗辩难以推翻合法的被迫解除主张,你计划的送达流程合法但需注意细节把控,以下是具体分析: 关于被迫解除理由的法律效力及补充建议 三点理由的法律效力:这三点理由中前两点能直接支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点可作为辅助佐证。其一,未足额缴社保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情形,即便只是未足额而非未缴纳,也属于违法用工,你可据此主张被迫解除;其二,每月扣 60 元管理费属于非法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扣费行为无法律依据,可对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情形;其三,领导以 “避免罚款” 私下收钱虽不直接对应《劳动合同法》中被迫解除的典型条款,但该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可佐证公司管理混乱、存在违法违规的用工氛围,增强被迫解除理由的合理性。 补充建议:一是补充社保未足额缴纳的凭证,如社保缴费记录与工资条对比,证明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标准;二是整理每月管理费扣费的工资流水,标注扣费时间和金额,形成完整的扣费记录链;三是补充领导收钱的辅助证据,如沟通记录中领导提及收钱理由的聊天内容,明确该款项并非合法费用;四是需注明广州鸿远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其承担的社保缴纳、工资支付等义务不可转嫁或违规减免。 关于对抗公司 “玩手机违纪” 主张的法律分析 你的合法被迫解除理由完全有能力对抗公司的抗辩,大概率能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具体原因如下: 解除事由的优先性:被迫解除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存在在先违法用工行为,而公司主张的 “玩手机违纪” 即便存在,也属于用工管理中的行为争议。你是基于公司长期、持续性的违法事实提出解除,而公司的抗辩多为单次或偶发的行为,二者在性质和影响上,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更具决定性。 举证责任与解除时间逻辑:根据劳动争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主张你因违纪离职,需举证证明你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规章制度合法且已告知你等。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该主张不成立。且劳动关系自你送达《被迫解除通知书》时即解除,公司事后再以违纪为由抗辩,本质上无法否定此前已生效的解除行为。 关于送达流程的合法性及风险防控 你计划的先微信发电子版、再寄 EMS 原件的流程合法有效,但需做好细节把控以规避风险: 流程的合法性:微信发送电子版可作为初步送达凭证,能及时固定你提出解除的时间和事由;EMS 邮寄原件是法定有效送达方式,只要在快递单注明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即可证明已完成正式送达义务,二者结合能确保送达的可追溯性。 需防范的风险及应对:一是微信发送对象需准确,应发给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负责人等有权接收的主体,避免发给普通同事导致送达无效,同时截图留存发送记录、对方是否已读或回复等信息;二是 EMS 邮寄时要填写公司注册地址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及相关负责人,邮寄后及时查询物流信息,若出现拒收,拒收记录也可作为已履行送达义务的凭证;三是确保微信发送的电子版与 EMS 邮寄的原件内容一致,避免因内容差异引发争议。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住建局是否有管辖权,然后小区物业非法断水(因本人常年在外地无需物业供暖,交费百分之30热损小区以此理由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怎么会构成寻衅滋事 --> 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归住建局管辖,而物业以此为由断水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仅属于民事侵权,只有在特定极端情形下才可能触及寻衅滋事罪,以下是详细分析: 住建局对乡镇集资楼小区物业的管辖权:住建局对该类小区物业具备管辖权。无论是城市小区还是乡镇集资楼小区,住建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核心职责包含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等。乡镇集资楼的物业管理虽可能涉及乡镇政府的属地协调,但行业监管层面仍归住建局负责。若业主遇到物业违规问题,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要求其督促物业整改。 物业非法断水是否涉及寻衅滋事及相关认定 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物业因业主未交热损费而断水,本质是为催缴相关费用引发的民事纠纷。从法律性质来看,该行为更符合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等方式催交相关费用,且供水和供暖分属不同服务范畴,物业并非供水主体,无权擅自断水。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停水造成的损失,纠纷解决途径也以协商、投诉或民事诉讼为主,而非刑事追责。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特殊情形:只有当物业断水行为满足寻衅滋事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且造成严重后果时,才可能涉嫌该罪。具体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方面:物业相关责任人主观并非单纯催缴费用,而是出于耍威风、发泄情绪等流氓动机实施断水行为。比如业主多次沟通协商,物业不仅拒绝恢复供水,还出于报复心理反复断水,其目的超出正常催费范畴。 客体方面:行为需破坏了公共秩序,而非仅侵害单个业主的权益。例如该断水行为引发小区内其他业主效仿抵制物业,进而出现聚集冲突、公共区域秩序混乱等情况。 客观方面: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物业多次恶意断水,导致业主家中物品因缺水严重损毁;或因断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小区秩序严重混乱等。 主体方面: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若构成犯罪,需追究物业中直接决策、实施该恶劣行为的相关个人责任,而非物业公司这一单位主体。 综上,你当前最适合的维权方式是固定物业断水的证据,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损失。只有在物业断水行为引发上述严重后果时,才具备追究其寻衅滋事相关责任的条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 协议离婚后能申请法院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吗? --> 协议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申请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但需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不同情形下的时效和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能证明订立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如故意隐瞒巨额共同存款)、胁迫(如以家人安全相威胁)等情形,致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原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不过这种诉求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2、发现对方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若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身财产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依据相关规定,该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该行为的次日起计算。法院查证属实后,通常会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3、离婚时存在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涉及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遗漏了一处房产、一笔投资收益等,即便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也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漏分的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只要经查证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分割。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合法有效,一般不能随意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财产,法院会尊重双方当初的协商结果。 车子被查封了,这样才能查到是什么时候查封的,哪个查封的,是因为什么原因查封的 --> 车辆被查封后,查询查封时间、查封机关及查封原因的通用方法如下,不受地区限制: 线下车管所查询(信息最全面)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车主授权委托书。到车辆登记地或就近的车管所,前往机动车业务窗口或档案查询窗口,申请查询车辆查封相关信息。工作人员通过内部系统调取资料后,会告知查封时间、执行查封的机关及具体原因,还可打印《机动车查封信息告知单》,方便后续办理解封手续。 线上政务及司法平台查询(足不出户) 全国 / 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车辆登记地的省级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搜索栏输入 “车辆查封信息查询”,找到对应服务入口,按提示输入车牌号、车架号后 6 位提交,系统会显示查封类型、查封机关、查封时间及简要原因。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若车辆大概率为司法查封,登录该官网,点击 “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若存在相关执行案件,会显示查封法院、查封时间、债务纠纷等查封原因,同时可查询到办案法官的联系方式。 电话专线咨询(快速初步核实) 车管所咨询电话:搜索当地车管所官方咨询电话,接通后报上车牌号和车架号后 6 位,工作人员可告知查封机关和大致查封时间,部分情况下原因描述较笼统,细节需线下补充查询。 法院服务热线 12368:若怀疑是司法查封,拨打全国法院统一服务热线 12368,说明车辆信息,可快速确认是否被法院查封及具体查封法院,后续再联系对应法院了解详细原因和查封时间。 我是劳务派遣工,公司(广州鸿远)存在:1. 未按工资足额缴社保;2. 每月非法扣60元‘管理费’;3. 领导以‘避免罚款’为由,私下收了我40元(有转账记录)。因此我写了《被迫解除通知书》 1. 理由效力问题:“我以这三点(社保、扣费、领导收钱) 作为‘被迫解除’的理由,在法律上是否充分、能否成立?是否还需要补充?” 2. 核心对抗问题:“公司肯定会咬定我是因‘玩手机违纪’个人原因离职。我的理由在法律上能否完全覆盖并驳倒他们的说法,确保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 3. 程序正确问题:“我计划今晚先发微信电子版通知,明天再寄EMS原件。这个操作流程是否合法有效?还有无风险? --> 作为劳务派遣工,你提出的三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大多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公司以 “玩手机违纪” 抗辩难以推翻合法的被迫解除主张,你计划的送达流程合法但需注意细节把控,以下是具体分析: 关于被迫解除理由的法律效力及补充建议 三点理由的法律效力:这三点理由中前两点能直接支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点可作为辅助佐证。其一,未足额缴社保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情形,即便只是未足额而非未缴纳,也属于违法用工,你可据此主张被迫解除;其二,每月扣 60 元管理费属于非法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扣费行为无法律依据,可对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情形;其三,领导以 “避免罚款” 私下收钱虽不直接对应《劳动合同法》中被迫解除的典型条款,但该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可佐证公司管理混乱、存在违法违规的用工氛围,增强被迫解除理由的合理性。 补充建议:一是补充社保未足额缴纳的凭证,如社保缴费记录与工资条对比,证明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标准;二是整理每月管理费扣费的工资流水,标注扣费时间和金额,形成完整的扣费记录链;三是补充领导收钱的辅助证据,如沟通记录中领导提及收钱理由的聊天内容,明确该款项并非合法费用;四是需注明广州鸿远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其承担的社保缴纳、工资支付等义务不可转嫁或违规减免。 关于对抗公司 “玩手机违纪” 主张的法律分析 你的合法被迫解除理由完全有能力对抗公司的抗辩,大概率能被认定为合法被迫解除,具体原因如下: 解除事由的优先性:被迫解除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存在在先违法用工行为,而公司主张的 “玩手机违纪” 即便存在,也属于用工管理中的行为争议。你是基于公司长期、持续性的违法事实提出解除,而公司的抗辩多为单次或偶发的行为,二者在性质和影响上,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更具决定性。 举证责任与解除时间逻辑:根据劳动争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主张你因违纪离职,需举证证明你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规章制度合法且已告知你等。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该主张不成立。且劳动关系自你送达《被迫解除通知书》时即解除,公司事后再以违纪为由抗辩,本质上无法否定此前已生效的解除行为。 关于送达流程的合法性及风险防控 你计划的先微信发电子版、再寄 EMS 原件的流程合法有效,但需做好细节把控以规避风险: 流程的合法性:微信发送电子版可作为初步送达凭证,能及时固定你提出解除的时间和事由;EMS 邮寄原件是法定有效送达方式,只要在快递单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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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银行卡大概率是因骗子用其刷单触发了银行风控,或是被司法机关列为涉案账户而冻结,需先明确冻结类型,再按对应流程解冻,具'....' 魏24小时内 半月板损伤认定工伤证据不足,核心要围绕劳动关系和损伤与工作的关联性补充证据,同时善用法律赋予的举证规则和行政协助手段,以'....' 魏24小时内 特别程序的审限是从立案之日或公告期满之日起算,而非开庭之日,通常 30 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30 '....' 魏24小时内 面对 6000 元欠款被拖欠三个月且对方耍无赖的情况,你先留存好关键证据,再通过协商、发催款函施压,无果后可借助支付令、'....' --> 常见问题律师在线普法,您关心的热点事件全都有 查看更多 > 协议离婚后能申请法院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吗?.... --> --> --> --> --> 魏--> --> --> 在线咨询--> --> 协议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申请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但需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不同情形下的时效和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热度12 2025-12-14 在微信上面买烟花鞭炮被骗,转了2620,.... --> --> --> --> --> 魏--> --> --> 在线咨询--> --> 你被骗 2620 元虽未达到多数地区诈骗罪 3000 元的刑事立案标准,但仍可通过微信平台投诉、报警、向监管部门投诉这几种方式维权,具体操作如下: 强化平台投诉,拦... 热度58 2025-11-21 我被起诉装修款未付清,但对方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墙面掉皮等),.... --> --> --> --> --> 魏--> --> --> 在线咨询--> --> 属于有偿服务,详情请电话联系15538228885(微信同号) 热度73 2025-11-16 我在公司上班已经一年四个月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今.... --> --> --> --> --> 魏--> --> --> 在线咨询--> --> 你工作已满一年四个月且公司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这种情况已视为公司与你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合法合... 热度53 2025-11-13 公司成立三年多了没有HR,公司会计代公司和员工签了三次合同,.... --> --> --> --> --> 魏--> --> --> 在线咨询--> --> 结合你补充的案件细节与法律规定,会计代签合同的口头承诺大概率有效,公司的行为还可能构成欺诈,以下是更细致的分析: 会计代签合同及口头承诺的效力 会计... 热度67 2025-11-10 你好,我通过沁润中介在合肥市肥西县联保电子厂工作近三个月,因.... --> --> --> --> --> 魏--> --> --> 在线咨询--> --> 这笔钱有可能要回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自离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其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工资标准结算工资,不得克扣。《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 热度52 2025-11-01 法律法规老百姓关心的法律热点知识,成为一名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公民 查看更多 > 法律纠纷不是问题一站式帮您解决! 381位在线律师 · 3分钟解答 立即咨询 民商法类 婚姻家庭 其它 合伙企业 公司法 拆迁安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民法典 行政法类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 国家赔偿 其它 经济法类 财税法 工程建筑 房地产 保险理赔 知识产权 竞争法 投资理财 银行法 其它 社会法类 劳动法 劳动合同 社会保障 其它 刑法类 刑法 刑事诉讼法 国际法类 涉外 北京专业律师术业有专攻,快速找到与问题相关的律师 查看更多 > 朱庆良律师执业20年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咨询0人 王龙兴律师执业19年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咨询0人 陈曦律师执业17年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咨询2人 周皓律师执业15年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咨询0人 臧梵清律师执业13年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咨询1人 孟祥涛律师执业14年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咨询0人 判决书/法律意见书 精准解答好律师好服务,高效快速解决您的问题 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 交通事故 物业纠纷 工伤赔偿 借贷纠纷 继承纠纷 劳动纠纷 判决书 张×与王×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隗×与李×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邢×与张×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吴×与栾×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张×与周×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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